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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時更新日期:2008/05/16 04:33 王信人台北報導

報稅了嗎?台北市國稅局為了防止納稅義務人出現錯誤,造成後續補稅困擾,整理出六大常犯的疏忽,其中,以保險費支出所犯的錯誤最多,尚未報稅的民眾請注意。

 5月報稅期間,台北市國稅局長凌忠嫄昨天表示,常見的錯誤包括:

 一、只有本人、配偶及直系血親的保險費支出,且被保險人和要保人要在同一申報戶內,才能申報保險扣除額,每人最多不得超過2.4萬元。

 二、如果納稅義務人在申報書中沒有填列要用列舉扣除額或標準扣除額,國稅局會視為標準扣除額,當稽徵機關核定以後,就不得要求變更為列舉扣除額。

 三、關於列舉扣除額:在捐贈部份,對沒有辦理登記或未設立團體、廟宇的捐贈,或有捐贈但有得到相對代價給付者,例如點光明燈、安太歲,都不可以列報。

 四、在保險費部份,自95年度起全民健康保險之保險費,不受金額限制,但仍以納稅義務人本人、配偶、直系親屬為限且被保險人與要保人應在同一申報戶內。

 五、列報災害損失扣除額時,如果該災害損失發生後,未依規定期限報請國稅局勘查或核發災害損失證明,不可以認列。

 六、在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部份,僅限申報扶養之「子女」就讀大專院校之教育學費,本人、配偶、受扶養兄弟姐妹或其他親屬的教育學費不得扣除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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報稅真是一件麻煩的事~真希望有人幫我直接報好~我只要繳錢就好>"<

當然~如果能夠退稅是再好不過的啦~~哈哈哈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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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peggy520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